《天堂蒜薹之歌》葛译本歌谣翻译探究

 彭秀银/文

 

摘要:本文以《天堂蒜薹之歌》葛译本歌谣翻译为研究对象,通过文本细读与中英文对比研究,列举了歌谣翻译中出现的误译、欠额翻译、改译和不可译现象,并探究了现象背后的原因。同时,对于提高译本质量,促进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更快更好地走出去提出了一己之见。

关键词:《天堂蒜薹之歌》;葛浩文;歌谣翻译

 

1   引言

《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1988年创作的一部反映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小说以农民发起的“蒜薹事件”为轴心,展开了一系列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政府和农民之间相互纠缠的故事。小说借用瞎子张扣这位清醒的社会边缘人之口,以歌谣形式重现了天堂蒜薹事件全过程。

歌谣贯穿小说始终,是小说中一条非常明显的叙事线索。歌谣唱词所叙述的内容就是天堂蒜薹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瞎子张扣对这一事件的所感、所评。小说每一章的开头都引用了瞎子张扣演唱的歌谣片段,在每一段歌谣的结尾作者补叙了瞎子张扣演唱该段歌谣时的具体情境或演唱对象。

歌谣在小说中承载着重要的叙事功能,与小说主体部分交错叙述的两个故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叙事文本。剖析小说中歌谣的叙事功能对理解这部小说的艺术韵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小说歌谣的翻译在整个小说文本翻译中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对歌谣翻译的研究,可以窥探出整个译本翻译的全貌。

以往的研究多是从改写理论、叙事学视角、认知转喻视角、文化缺省等方面对小说译文进行的探索研究。本文致力于《天堂蒜薹之歌》中歌谣的翻译,通过文本细读与中英文本对比研究,探讨译文中所展现出来的翻译方法与翻译策略现象,并探究产生的原因。

 

2   中英文本对比研究

《天堂蒜薹之歌》原文总共21个章节,即21首歌谣,译文略去了最后一章,总共20个章节,即20首歌谣。通过中英文本对比研究,笔者发现葛浩文译本的歌谣翻译,整体上忠实原文,译文通俗晓畅。但是由于语言因素、文化因素、目的语读者因素、翻译因素等影响,歌谣译文与原文不可能做到完全一致或一一对应。20首被翻译的歌谣中,出现了一些误译、欠额翻译、改译、删译、增译、不可译的现象。 

2.1 误译

误译,顾名思义,即错误的翻译。方梦之(2004:7),“对原著错误的翻译,在思想意义上或在文字上背离了原文。通常是由理解或表达不当造成的。误译是不可取的,但纵观翻译史,误译又是不可避免的。”

例1. 第一章

原文:尊一声众相亲细听端详

    张扣俺表一表人间天堂

译文:Pray listen, my fellow villagers,

   to Zhang Kou’s tale of the mortal world and paradise!

该例中,译者对“人间天堂”的理解有所偏差。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天堂、天国、乐园、仙界、神界都是同义语,指与地上的人间相对的以玉皇大帝为天庭皇帝的神仙天界。“人间天堂”即人世间的乐园。但事实上,在原文中该地名充满了讽刺意味,天堂县并非县如起名,是人们居住的乐园;相反,天堂县实质上是人间地狱。此外“人间”是修饰“天堂”的,但译文却把“人间”和“天堂”看成并列的两个地名,即人间“the mortal world”、天堂“paradise”。原文中的天堂县在译文中无论从表层或深层,意思都没有展现出来。

例2.第二章

原文:裁新衣盖新房娶了新娘

译文:You’ll have new clothes, new homes, even a new bride….

新娘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结婚,在该小说语境中是指首次婚姻,在中国文化里面,贫穷的地方会有很多男人娶不到新娘,富裕之后才有可能有钱娶妻;而译文中的意思是新的新娘,与新相对应的是旧,显然不是指第一次结婚,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差异也就大相径庭了

例3. 第四章

原文:杨柳枝编篓蜡条儿编筐

译文:Willow branches for baskets, wax reeds for creels

腊条,属灌木丛生植物,根系发达,属绿色、天然、独特、稀有的特种产品,是我国北方各省重要的编条用材树种。而译文却翻译成了“wax reeds”,即蜡制的芦苇。此处显然也是译者的误读。

例4.第六章

原文:灭族的知府灭门的知县

译文:A prefecture head who exterminates clans,

    A county administrator who wipes out families,

原文在汉语文化里面是一种咒骂的语言,而译文却望文生义,翻译成了把自己宗族与家人都灭掉的县长和县级官员。

例5.第十四章

原文:舍出一身剐

  把书记县长拉下马

译文:Anyone not afraid of being hacked to pieces

    Can unseat a party secretary or county administrator.

    原文中的书记县长是指两个人,而译文中却成了一个人了,即“或者是书记或者是县长”。文化与语言的差异导致了误读。

例6.第十五章

原文:弹起三弦俺喜洋洋

译文:Pluck the two-stringed erhu and bring me great joy,

三弦琴,又称三弦,是中国的弹拨乐器。二胡又名“胡琴是中华民族乐器家族中主要的弓弦乐器(擦弦乐器)之一。原文是“三弦”,译文却翻译成了“二胡”。明显的误译。

以上的7个例子都属于误译。误译分为两种:有意误译和无意误译。有意误译是“译者为了某种目的或适应一定的需要,包括读者接受的需要、文化判断与表达的需要等故意对原文的语言内涵、表达方式等作清醒、理智的选择、增删、改换形式等。”(吴家荣,2004:149) 如例2“新娘”的翻译,译文用了三个“new”对应原文中的三个“新”;例6“三弦”翻译成“二胡”,也属于有意为之,考虑到目的语读者的接受情况,读者更容易理解“二胡”,而“三弦”是中国的传统乐器,目的语读者不容易理解接受。

无意误译产生的原因是译者的文化误读而导致了误译。例如“人间天堂”、“蜡条”、“灭族的知府灭门的知县”、“书记县长”的翻译,就属于文化误读与误译现象。

2.2 欠额翻译

方梦之(2004:2)“欠额翻译,与过载翻译相对,在译语中,原语信息被译者忽略或打了不应有的折扣,即信息度过小,以致读者得不到理解原文意思的必要信息。(Newmark, 1981)”

例1.第八章

原文:小王泰你刚扔掉镰刀锄头

   就学那螃蟹霸道横走

译文:Little Wang, you’ve thrown away your scythe and hoe

   To learn the tyrant’s walk, just like a crab….

      原文中的“刚… 就…”的句式结构强调了王泰变化、变节之迅速,突出了其人品之差,而译文中这个内涵意思被省略了。

例2.第十九章

原文:一位虎背熊腰的警察忍无可忍地跳起来

译文:a ferocious policeman jumped to his feet

       “虎背熊腰”在译文中没有出现,笔者认为不妥。“虎背熊腰”暗指警察没有文化如同莽汉,此外还养得肥头大耳。这样一位彪悍的如同土匪般的所谓的警察对一位虚弱的、手无寸铁的残疾人——瞎子张扣下狠手。两个人物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可见出警察的邪恶。原文的意味在译文中消失了。

例3.第十九章

原文:一个戴眼镜的警察蹲在张扣身边,用透明的胶纸牢牢地封住了他的嘴巴……

译文:an another man bent down and sealed Zhang Kou’s mouth with a plastic gag

原文中“一个戴眼镜的警察”翻译为“an another man”,“戴眼镜的”这几个词被略去了。“戴眼镜的”在汉语文化中是“有文化的”代名词,原文中是指“有文化的警察,温和的警察”,有文化的警察也这么野蛮,具有讽刺意味,而译文中则完全没有这个味道了。

例4.第二十章

原文:唱的是八七年五月间

   天堂县发了大案件

译文:I sing of May in the year 1987, 

    a criminal case in Paradise

原文中“大案件”,在译文中翻译成了“criminal case”,“大”字没有翻译出来,原文的意思在译文中有所缺失了。

以上四例的欠额翻译与译者的翻译习惯密切相关。葛浩文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我差不多看一句、看一段是什么意思,然后就直接翻,再回头对一下。如果太离谱了,那要去修正,太硬的话就把它松一点。”(郭娟,2009)由此可见,葛浩文在翻译中为了达到翻译的流畅性采取整句整段的翻译手段,容易忽略个别字词的准确翻译和造成概括化叙述,从而导致了译文相对于原文的不完整性。

2.3 改译

方梦之(2004:124)“为达到预期的翻译目的,在翻译时对原文的形式或内容作一定程度的修改和变化,以适应译入语国家或读者的政治语境、文化背景或技术规范。改译可在小到词语、大到语段的范围内进行。就形式而言,可以是体裁的改变,如记叙文改为诗,问答式的访问记录改为记叙文,等等。”

 

例1.第三章

原文:惹恼了一大群红眼虎狼

    欺压得众百姓哭爹喊娘

译文:Angering the covetous tyrants of hate,

    To press the masses,bewailing their fate….

原文里的“红眼虎狼”源于成语“虎狼之心”。对于这个四字词语的翻译,译者未按字面意思直译,而是翻译出其隐含意思,即县城官员觊觎群众财富的恶劣行径如同豺狼虎豹般。译文为“covetous tyrants”,即贪婪的暴君,传达出了原文所需要传达的意思。原文中的“哭爹喊娘”形容百姓们凄惨悲痛的心境,译文为“bewailing their fate”,即“为自己的命运而痛哭”,意思传达出来了,但伤痛的程度与原文比起来要微弱些,这种现象在翻译过程中是没有办法避免的,翻译活动是戴着脚镣手铐在跳舞,有些舞姿不够标准、不够到位是可以接受的。

例2.第十章

原文:你到底入的是什么党?

   你要是国民党就高枕安睡

   你要是共产党就鸣鼓出堂

译文:As government protector, where is the kindness in your soul?

   If you are a benighted official, go home and stay in bed;

   If you are an upright steward, take change and do some good….

该例中,原文“入的什么党、国民党、共产党”三个短语富有浓厚的文化政治信息,按字面意思直译的话,啰嗦、拖沓,而且即使忠实的翻译出来了,普通的译语读者也没有办法理解,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做法。译文直接把内涵意思翻译了出来,“国民党”代表着愚昧的官员,“共产党”代表着正直的官员。译文简洁易懂,译语读者阅读起来也没有障碍。

例3.第十三章

原文:——部分群众冲进税务局和计量所,殴打了几个积怨甚多的官员,县长仲为民调房管局维修队加高自家院墙,墙头上插了防攀爬的玻璃碎片,又拉了半米高的铁丝网。瞎子张扣在县府前大街高声演唱断章

译文:——from a ballad sung by Zhang Kou at the County Administrator Zhong Weimin following an incident in which the people broke into the County administrator’s office and trounced some long-resented officials

     该例中改动的地方比较多,有改译,有删译。原文“瞎子张扣在县府前大街高声演唱断章”翻译为“from a ballad sung by Zhang Kou at the County Administrator Zhong Weimin”,译文与原文的内涵是一致的,仲为民是县长,是县府的代表,站在仲为明前唱歌,即站在县府前唱歌。原文中“税务局和计量所”是中国的地方机构设置,属于文化政治信息,在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对外传播的初级阶段,不宜直接翻译出来,译语读者无法理解,译文改译为“the county administrator’s office”,减少了阅读难度,有利于小说在译语读者中的接受。

 “县长仲为民调房管局维修队加高自家院墙,墙头上插了防攀爬的玻璃碎片,又拉了半米高的铁丝网”在译文中被完全删除了,该段文字的删除基本上不影响译语读者对小说的理解,仲为民的恶劣行径在小说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此外,即使翻译了,译语读者也没有办法理解富含文化信息的短语“房管局维修队”。

     歌谣中一共有八处改译,此处列出了其中三例。另外有五处删译,二处增译。改译、删译、增译的例子在译文中都具有可读性,又不影响原文意思的传达,这正是以目的语为母语的译者的优势所在。 

2.4 不可译

方梦之(2004:2)说,“不可译,指译文不可能准确完整地再现原文:不可译性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1. 原作利用语言形式上的特异性来传情达意;2. 不同语言民族之间文化空缺或不可替代性。”

歌谣中不可译或很难翻译的地方有两处。瞎子的名字“张扣”,与“张口”为谐音,瞎子虽然看不见,却心知肚明,比明眼人还要亮堂,并且非常勇敢,敢于张口说出天堂县的不公,敢于对抗邪恶的势力,即使面临死亡也毫不畏惧,正如他自己所言“进了监牢俺也不会闭住嘴巴”。实在是比四肢健全人更拥有做人的尊严。这一特定的文化内涵,在翻译成外语时几乎是没有办法毫发无损地传达出来,传播出去。此例属于方梦之所定义“不可译性”的第二类。

县长仲为民的名字也内涵深刻。姓氏为“仲”,意为“身处于人民中间”,“为民”,即为人民,连起来的意思是身处人民中间要为人民谋福利。但事实上其所言所行与其姓名的内涵意义完全相反。正如故事发生的地点“天堂县”不是天堂,而是地狱,具有着同等讽刺意味,在译文中这样独特的内涵也几乎不太可能传达。该例属于方梦之所定义“不可译性”的第一类。


 

3   结论

通过《天堂蒜薹之歌》歌谣中英文对比研究,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

其一,译文与原文大体上保持了一致,但不完全一致的地方也不少,总计三十处,其中误译八处、欠额翻译五处、改译八处、删译五处、增译两处、不可译两处。

其二,在不太忠实的翻译例子中,大多数不影响译语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少数影响着译语读者对原文的正确把握。改译、删译和增译基本上不影响译语读者对作品的理解。改译的翻译方法是将原句的结构改变,适当增减某些信息,适应目标语的语言表达习惯,反而利于读者理解;欠额翻译则会使得原文的内涵、生动性在译文中有所丢失;误译必然使得译语读者对译语文本产生误读与误解,由此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其中无意误译可以避免而且也应该尽量杜绝;不可译是由文化差异导致,不可避免,但可以想办法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其三,《天堂蒜薹之歌》中的歌谣在翻译中作用巨大,拥有提纲挈领的功能;此外,歌谣翻译放在整本小说翻译体量上来看,所占比重很小,译者对于歌谣部分的翻译必然慎重,但即便如此,歌谣翻译还是出现了不少不够忠实的地方。由此可见,整个小说译本中必然会有更多误译、欠额翻译、改译、删译、增译和不可译的地方。

其四,通过笔者以上的研究与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对外传播中,传播了中国的文化,收获了海外读者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与兴趣;但同时也存在着文化误读。我们迫切需要提升中国文学作品对外翻译的质量,尽可能杜绝无意误译和欠额翻译,减少不忠实的改译。

其五,通过以上译例分析,歌谣中的无意误译与欠额翻译仅凭笔者的水平都可以看出来,难度其实并不是很大。因此采取以译入语为母语的译者或汉学家与中国有双语能力的学者或文学爱好者合作的翻译方式,即外国学者与中国学者合作的模式,有利于减少误译与欠额翻译,提高译本质量,促使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更快更好地走出去,进一步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参考文献

[1] 方梦之.译学词典[Z].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Goldblatt Howard.The Garlic Ballads[M].New York: Arcade Publishing,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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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娟. 译者葛浩文[N/OL].济南:经济观察报,2009.

[5] 吴家荣.比较文学新编[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8.

[6] 吴倩.当代西方翻译文学中的中国镜像、意识形态及改写——以《天堂蒜薹之歌》的英译本为例[J]. 浙江社会科学,2014(7).

 [7] 杨桦.莫言作品《天堂蒜薹之歌》译本审美的缺失及补偿[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

[8] 张耀平.拿汉语读,用英文写:说说葛浩文的翻译[J].中国翻译,2005(2).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资助项目“从翻译美学视角看葛浩文所译莫言小说读本在西方文化中的成功接受”(项目编号:2013SJB75002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信息】彭秀银,女,江苏溧阳人,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扬州大学文学院博士在读。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翻译美学、文艺理论。

 

(原文参见《翻译论坛》2017年第1期)